'一、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二、承办单位 广东省棋类协会 惠州市体育局 惠东县体育局
三、比赛日期及地点 8月21日至25日在惠州市惠东体育馆举办 四、参赛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、俱乐部、棋校均可组队,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。
五、竞赛项目 1.男子:7、8、9、10、12、14、16岁组; 2.女子:8、10、12、14、16岁组;
六、参加办法 (一)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(含8人),可报领队、教练员各一名。 (二)年龄规定: 1.16岁组必须是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; 3.12岁组必须是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; 4.10岁组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; 5.9岁组 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; 6.8岁组 必须是201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; 7.7岁组 必须是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; (三)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,(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,异地户口须持有当地一年以上的学籍证明,并附复印件,供存档备案)否则不能参加比赛。 (四)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(含往返途中)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,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,如未办保险,不予参赛。
七、竞赛办法 (一)采用九轮积分编排。 (二)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,如使用加秒钟,每方40分钟,每步加20秒。
八、计分办法 团体排名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。 少年组总团体名次以地级市为单位计算(只算前八名成绩,每组每单位最多计算三人)。分值分别为:第一名10分,第二名8分,第三名6分,第四名5分,第五名4分,第六名3分,第七名2分,第八名1分,不足三人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。将各市代表队各组名次分数相加,分数高者成绩列前。如分数相同,依次比较最高、次高的名次,以此类推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 (一)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; (二)少年总团体前八名; (四)获得名次的棋手可申报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,标准见附件一;还可申请办理中国象棋协会业余等级证书,标准见附件二。 十、报名和报到 (二)报到:各队请于7月20日下午报到(地点详见补充通知)。晚上20: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,会后进行抽签,缺席者作弃权处理。
十一、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,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。 十二、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,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四、其它
附件一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: (一)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,团体第七至十二名。 (二)全国少年锦标赛 16岁组个人第十三至十八名,14岁组个人第九至十六名,12岁组个人第四至八名,10岁组个人前6名。 (三)全国等级赛参赛人数 30人以上,录取第十三至十八名;参赛人数 50人以上,录取第二十五至三十六名;参赛人数100人以上,录取第四十九至七十二名;参赛人数 150人以上, 录取第七十三至九十六名。 (四)省(区、市)体育局主办的锦标赛个人前 32名,团体前8名。 (五)省(区、市)体育局主办的少年锦标赛 18岁组个人前 24名,16岁组个人前 16名,14岁组个人前 8名,12岁组个人前 6名,10岁组个人前 3名。 注:1. 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(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): 男子、女子:个人、团体 。 2. 上述比赛各小项须至少 8人(队)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。 3.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,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。 4. 各级别快棋比赛成绩不作为申请等级称号的依据。 5. 全国等级赛的参赛人数以比赛组委会公布的秩序册为准。 附件二 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业余等级称号申报标准
注:需要了解申报业余等级称号流程,可上广东象棋网(左上角《广东省业余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表及等级标准》查询)。
十五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。
附件2: 2018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报名表 |
(广东省棋类协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