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办单位:中国象棋协会 二、承办单位: 江阴市体育局 三、协办单位:江阴市月城实验小学 江阴市少儿才艺培训中心 四、竞赛日期和地点:2017年5月28日—30日在江苏省江阴市举行。 五、参赛单位 (一)由中国象棋协会授予的“全国象棋特色学校”以及由县级以上体育(或教育)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棋类特色学校、象棋特色学校或象棋基地称号的单位均可组队参赛。 (二)参赛选手应依据自身健康适宜参加本次比赛,参赛要求需为小学或幼儿园在校学生。 (三)各单位、每组别参赛棋手男子2人,女子1人。 六、竞赛项目及分组 (一)竞赛项目:男、女个人赛,团体赛。 (二)分组:小学A组(5-6级)、小学B组(3-4年级)、小学C组(1-2年级)、幼儿组 七、竞赛办法 (一)执行《象棋竞赛规则》(2011)。 (二)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,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。 (三)成绩计算:根据个人名次计算团体成绩。各组团体成绩按各队参赛运动员的名次相加计算,参赛队不足6个的组别,按照N-1的方式录取。(N为参赛队伍总数) 八、录取名次和奖励 (一)男、女各组按参赛人数录取名次,录取比例为:一等奖20%,二等奖30%,三等奖50%。 (二) 团体奖项按参赛队伍数量录取名次,录取比例为:团体金奖10%,团体银奖20%,团体铜奖30%。 (三) 各组获得相应成绩的棋手可参照中国象棋协会最新颁布的《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标准》申请技术等级称号。小学各组参照“全国中小学生锦标赛”级别降级发放,幼儿组参照“全国儿童赛”6岁以下组别发放。具体发放标准根据报名人数另行规定。 九、报名与报到 (一)各单位于2017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分别邮寄或传真至: 1.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, 中国象棋协会陈环宇收,邮政编码:100061传真:010-67115732;2.江苏省江阴市迎阳路1号江阴市城中实验小学东区尤国耀收,邮政编码:214400 ,联系电话:13656153858,邮箱: jy_ygy.126.com@126.com ,QQ:363127150。逾期报名无效; (二)2017年5月27日下午17:00前到江阴市新爵大酒店报到,地址: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。 十、裁判员、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(一)由中国象棋协会选派裁判长、副裁判长、仲裁和部分裁判员,担任赛会工作。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,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中国象棋协会审核。 (二)设仲裁委员会,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 (三)赛风赛纪委员会按《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(修订)》负责处理各参赛队、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。 十一、经费、器材 (一)参赛人员费用自理。 (二)棋子、棋盘和棋钟须按中国象棋协会比赛器材标准要求备齐。 十二、其他 (一)参赛人员食宿接受大会统一安排,运动员、领队、教练员食宿费280/人/天(食宿从5月27日晚至30日中午,共840元),小学每单位赛事服务费(含保险)1000元、幼儿园每单位(含保险)赛事服务费500元。 (三)技术联席会定于27日晚19:00召开,各参赛单位须由领队或教练参加,否则视为自动弃权。联席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。 (四)比赛结束后可现场办理中国象棋协会棋手技术等级证书,可携带棋手本人一寸证件照片,现场填表办理。 (五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 十三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。 |
()